安徽一些安置房和老旧小区逐步告别“托底”,是大势所趋也是理所应然

长期以来,因为一些历史原因,我省一些回迁安置小区和一些非商品房老旧小区,其物业服务都是由属地政府托底,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引进物业企业来为小区服务。

其中,回迁安置小区一般根据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对物企进行全额补贴。但据政府相关人士介绍,大部分回迁安置小区,从补贴政策制定之初,也就有两点约定:一是补贴到达一定年限之后逐年递减,二是回迁居民的房子售卖后,新房屋产权人不享受物业费补贴政策,需要正常交纳物业费。

非商品房的老旧小区情况要更复杂一些,大部分是一些早年企事业单位的宿舍楼,年代久远,建筑老旧,基础设施薄弱或老化,住户也多半为老年群体。这类小区一般由社区托管,财政所能解决的服务问题,也仅限于垃圾清运和基本生活秩序的维持。

近年来,受大环境影响,各地政府都明确传递出要过紧日子的信号,我省自然也不例外。据业内人士反映,去年以来,我省不少县区都在调整托底小区的补贴政策。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025年,我省一县启动安置房物业费收缴工作,引发关注,背后反映的也是财政补贴承压的现实难题。部分城区开始下调补贴比率,下调幅度30%-50%不等。个别城区新成立国有物业公司,统一接管安置小区,该区通过将一些国有资产或项目打包交由区属物业承接,以替代以往给市场化物业的补贴,也是对安置小区可持续服务的一种积极探索。

与此同时,我省一部分街道也开始尝试,将一些长期由街道托底的老旧小区推向市场。比如,合肥市一街道老旧小区占到全街的近一半,多年由财政托底,早已不堪重负。去年以来该街分类推进,能自管的推行自管,不符合自管条件的,推动市场化物业进场服务。虽然推动起来面临诸多困难,但目前也开始初见成效。

应该说,在新形势下,我省一些县区的这些转变是切合实际的。政府逐步退出安置房和老旧小区托底,是大势所趋也是理所应然。

(资料图 图文无关)

首先,政府的公共服务,本来就应该投放在群众的公共需求上,例如城市道路保洁、公共交通、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住宅物业服务虽然也是基于小区共有面积的服务,但居民自身就是共有面积的产权人,为个体的服务需求买单,这已经超出了公共服务的覆盖范畴。

当前,网络上广泛流传的“取消物业”声音,一小部分是因为个别业主对物业服务边界认知模糊,认为物业应该提供无限服务,一旦有需求未被满足,就对物业心生不满,口出怨言;大部分则是出于对公共服务理解的偏差,把物业服务也错当成公共服务,认为应该免费享受。

显而易见,没有哪个纳税人愿意拿自己交的税款给别人交物业费,社会再进步,经济再发展,公共财力也永远不可能为全民的物业服务兜底。只想享受物业服务,不愿意履行交费义务,这无疑只是个别人人性幽暗面的真实写照。

其次,政府为回迁安置小区和老旧小区托底,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权宜之策。从长远来看,这一政策本身就不具备可持续性。在政府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其作为短期的过渡性政策,为营造稳定的城市建设发展环境曾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政府优先把财力投入到民生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领域,减少非必要或不合理支出,是非常务实且正确的选择。换言之,回迁安置小区和老旧小区的托底,按停止键只是个时间问题,大环境的变化,无非是起到了加速的作用。

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而言,培养居民为服务买单的意识,既是诚信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公民意识培养的必经之路。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从理念上认同物业服务对于居住品质的价值,才有在小区治理层面形成广泛共识的可能。很难想象一个物业费收缴率不足半数的小区,会有什么像样的治理。

总而言之,安置房小区和老旧小区从政府托底逐步走向自管或市场化物业服务,是一项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时代之变。身处变化的激流之中,无论是政府,居民,还是物业,短期内都可能会有一些阵痛,但经历一段时间的调整和磨合之后,一定会导向一个对各方都有利的局面:财政减负,居民享受到“质价相符”的服务,企业也将在市场的淬炼下发现新的商业机会。

用一位物业老总的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尽管政府补贴下降了,业主的交费意识还需艰难培养,但既然选择了住宅物业服务,我们只能拥抱趋势,这是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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