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物业领域正在上演一种怪象:报价越低的公司越容易中标,服务品质却随之下滑;规规矩矩经营的企业举步维艰,钻制度空子的竞争者反而如鱼得水。这种“内卷式竞争”已成为行业公害。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表面看是价格战,深层看是制度设计存在漏洞。
第一个漏洞是缺乏成本基准。公建物业招标,什么价格算“合理”,什么价格算“过低”,没有统一标准。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往往是模糊描述,评标时价格就成了决定性因素。企业为了中标不断压价,压到最后只能靠压缩用工、减少维保来弥补亏损。财政预算也跟着最低报价走,一轮比一轮低,品质一轮比一轮差。

(物业服务 资料图)
第二个漏洞是采购制度与物业特性不匹配。公建物业的价值很大程度上来自服务的连续性——一个深耕多年的团队,对设施状况、业主需求、应急流程都了然于胸。但“三年一招标”的刚性规则,让这种积累面临周期性清零。更麻烦的是,审计部门往往将“长期服务”视为需要重点审查的对象,业主单位即使想续约,也常常迫于压力换标。
第三个漏洞是监管导向存在偏差。一些审计和纪检的检查,重点放在了核对“人头数”上,而不是评估服务品质是否达标。企业通过提高效率实现少人化,反而容易被认定为“报价与投入不符”。这种“有罪推定”式的监管,增加了合规企业的运营成本,也让创新探索失去了空间。
要破解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
第一,建立成本基准。出台公建物业服务的成本构成指引,明确不同业态、不同地区的最低用工成本、维保频次和合理利润率。招标时以此为参照,对显著低于成本基准的报价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投标人须说明成本压缩的合理依据,否则作废标处理。
第二,优化采购规则。将价格评分权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如不超过40%),加大对服务方案、履约评价、企业信用的考量。对连续两个合同期履约评价为“优秀”的供应商,允许业主单位简化程序续约。大型复杂项目可签订五年以上的长期合同,为企业提供稳定的预期。

(物业服务 资料图)
第三,调整监管重心。审计和纪检部门应出台专门的公建物业审计指引,将监管重点从“核对人数”转向“评估服务标准达成情况”。长期稳定的服务不应被自动视为风险点,除非有明确的利益输送证据。正常的业务协作也不应被强行定性为违规。
第四,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全国联网的公建物业信用平台,整合招投标、社保缴纳、业主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信用良好的企业在评标中给予加分,严重失信的则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公建项目投标。
第五,鼓励合作共赢。支持国企与专业物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合资公司参与竞争,出台联合体投标的操作指引,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让合作模式从“一事一议”走向规范化。
2026年,国家已启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也明确要求清理服务业不合理门槛。政策方向已经清晰,关键在于落实。
公建物业的竞争,本应是服务品质的竞争,而不应是报价底线的竞赛。让制度回归理性,让好企业能够留下来,让服务品质成为决定因素——这既是行业的期待,也应是改革的方向。(万家社区特邀评论员 甘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