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7月9日,合肥新站区紫悦府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连续发布倡议书、通知,明确表示,将对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公示催缴,引发关注。
业委会在通知中表示:根据小区《管理公约》规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半年内未缴纳过任何一笔物业费的业主房门号将在小区内予以公示。
依据公约授权,业委会依法履职
紫悦府业委会在通知中表示,此次公示依据该小区《管理公约》第二十条之明确规定:“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门号。”

▲通知截图
业委会强调,物业费实行“预缴制”,费用需预先支付以保障安保、保洁、绿化、维保等后续服务的现金流。本次公示仅针对长期未缴费业主,并非针对偶发性延迟或存在合理争议的个案。
“源头活水”不容断流,守护守约者公平
在6月16日发布的倡议书中,业委会向全体业主阐述了按时缴费的意义:物业服务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才能持续循环,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保洁清扫、安保巡逻、电梯消防维保的保障。“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稳定的物业费,再优质的服务也难以为继。”

▲倡议书截图
业委会在7月9日的通知中进一步重申,物业费是小区维持现有品质的“源头活水”。若长期存在费用拖欠,将直接导致保洁人员薪资迟发、电梯维保合同无法续签、公共水电中断等严重后果,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位按时缴费业主的切身利益。
公示是“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业委会在倡议书中坦言,公示未缴费业主名单“不是我们的初衷,而是为了守护这个家园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并在通知中表示,此举旨在剔除极少数阻碍小区良性循环的消极因素,保障绝大多数业主的权益不受侵蚀。
同时,通知也给出了缓冲空间:尚未结清费用的业主可尽快前往物业服务中心或通过线上渠道核实并结清欠款;若对费用明细存在异议或遇有特殊困难,可与物业服务中心或业委会联系沟通。
小区环境持续改善,业委会呼吁共护家园
倡议书提到,在业主的理解与配合下,紫悦府小区环境日益改善——绿化补种维护、负二楼修缮、灯光提亮、指示牌焕新、非机动车道雨棚、灭蚊灯、电梯风幕机等陆续落地,休闲座椅和体育设施也即将安装。
业委会最后呼吁:“让我们携手同心,用行动守护家园,用责任浇灌美好——你我的每一份付出,都将化作紫悦府更温暖的明天!”
从“催缴”到“共治”,业委会主动作为
激活小区治理“一池春水”
紫悦府业委会的这次催缴行动,看似是对少数欠费行为的“硬举措”,实则折射出小区治理理念的“软升级”。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需履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需履行“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评价机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业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职责。

▲住宅小区(资料图)
在传统的物业服务模式中,物业企业往往独自承担收费压力,业主与物业之间容易因为“交了钱却没看到服务”而产生隔阂。而业委会主动站到前台,依据公约依法履职,既是对物业服务的“监督鞭策”,也是对业主义务的“善意提醒”——这一角色转换,把物业费收缴从“企业要收”变成了“公约约定、业主共守”的集体契约。
更值得关注的是,业委会与物业之间并非“对立”或“替代”,而是“互补”与“协同”。业委会用公信力为物业费的合理使用背书,物业则以可见的环境改善回馈业主信任。当绿化补种、设施焕新、安全升级等“实事清单”逐项落地,缴费便不再是单向的“支出”,而是对家园未来的共同“投资”。这种良性互动,既减轻了物业单方催缴的窘迫,也让业主感受到“钱花在哪里、效果如何”的透明闭环。
业委会依法、依约、依情“主动跨前一步”,不仅有助于破解收费难的老问题,更能唤醒全体业主的参与意识,推动小区从“各扫门前雪”走向“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共建共治格局。
期待更多小区业委会能像紫悦府一样,敢于履职、善于沟通,把催缴变为服务,把约束化为共识。(万家社区特约评论员 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