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小区用4万元公共收益“发红包”,审计发现违规……

  未成立业委会且未经业主共同决定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公共收益的70%用于业主分红,也就是俗称的发红包,被审计发现后要求立即退回。

  近期,我省黄山市城建局通报第三批“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正面经验及负面案例,这个案例被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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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截图

  通报显示,为更加规范使用公共收益,今年4月开始,徽州区住建局、房地产事务中心、岩寺镇等多部门联合全面开展物管小区公共收益专项审计,发现某物业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在未成立业委会且未经业主共同决定的情况下,该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公共收益的70%用于业主分红,剩余30%划转物业公司财务账户,共违规使用资金41179.65元,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随后,徽州区房地产事务中心第一时间联合徽州区住建局向该物业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约谈物业企业督促其立即整改,退还所有违规使用的公共收益至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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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同时加强公共收益日常管理,明确未经业主共同决定不得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督促物业公司积极对接开发企业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截至8月18日,该物业公司已将违规使用的公共收益全额退还至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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