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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好小区业委会人选资格关,合肥一些街道社区正在试点探索(二)

  一个小区是否和谐,除了需要广大业主的积极关心参与,更多的是需要一个好的业委会当家团队,这个队伍的领头人和成员是否正派、是否有公心,尤其重要。

  从目前一些实践反馈结果看,只有把好小区业委会人选的资格关,才有可能找到基层政府、业委会、物业企业的互动同频点,小区才能受益。

  不少案例显示,我省有的小区业委会在选举初期,就出现了对业委会人选不了解,导致在小区业委会运行中,自行一套,一些业委会成员似乎要把小区当做独立“自治王国”,摆脱业主的内部监督和辖区的基层政府的指导监督,打着公益名义搞对峙,根据自我意志决策,最后把小区折腾的不成样子,一旦混乱后不少业委会成员就悉数离场,溜之大吉。

  所以说,除了在小区业委会建设中,加强党建引领之外,为了规范我省住宅小区业委会成员履职能力,应该在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初,基层政府就应该适时做好指导、引导和监督。

  在当前业委会大范围成立的大背景之下,业委会运行的质量如何,尤其应该引起关注,搭起架子后更应该精细化运行。

  从合肥市一个街道业委会运行实践来看,就很有借鉴意义。

  这家街道就很早提出加强业委会人选把关,他们提出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负面清单,并建立资格联审机制,确保人选质量。这个是关键的核心,把好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换届工作小组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审核关,应该旗帜鲜明。

  小区是在基层政府服务中的细胞组成部分,应该都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候选人只有听党号召,才能有可能把握好小区治理的方向。

  这家街道还赋予居民区党委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结构建议权、人选建议权和资格审查权,综合考虑党员比例、交叉任职比例、年龄、房屋性质等因素向筹备组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结构建议,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

  根据实践经验,一些基层政府还把"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符合条件的居民区"两委"成员及社区工作者等作为党组织建议人选向业主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区"两委"成员竞选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

  最重要和关键的是,在资格审查阶段,由街道牵头,居民区党委、纪检、公安、物业主管部门、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对照负面清单严格审核把关。避免一些背景不明确、过往经历不清楚、带有不明目的人员进入到小区业委会成员行列。

  业委会的运行规范质量提升,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但是在运行中,应该探索把好源头关,为小区治理水平的大幅进步埋下伏笔,引导小区广大业主选出被认可的当家团队和当家人,为小区发展谋长远。(特约评论员 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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